致选民的公开信
作者: 上海市储能中学 发布时间:2006-10-20 浏览量:
致选民的公开信
各位选民: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将于今年第四季度进行换届选举。
我国的选举制度是国家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因此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也是选民义不容辞的责任。现将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选民登记
2006年10月20日至11月22日为选民登记阶段。按照法律规定,凡1988年12月12日(含本日)前出生,年满18周岁的公民,除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都应登记。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本区选民登记日期为2006年10月20日至11月22日。选区设立选民登记站,负责选民登记工作。选民也可以通过选民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登记(我校注:我校选民网上登记由学校统一完成),在职人员和在校学生在工作单位和学校进行选民登记。选举日的前二十天(11月22日)张榜公布选民名单。
二、推荐代表候选人
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在选举日的前十五天(11月27日)按选区张榜公布。再由各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在选举日的前五天(12月7日)按选区张榜公布。
三、投票选举
区选举委员会确定2006年12月12日为本区统一选举日。请各位选民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届时在指定的投票地点投下自己神圣的一票。
我们相信,在广大选民的积极参与下,严格按照选举法的规定,选举人大代表的工作一定会取得成功。
上海市黄浦区选举委员会
200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