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集体领导制度

作者: 上海市储能中学 发布时间:2006-09-21 浏览量:

    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领导生活中的体现,坚持这一原则,对于发挥集体智慧和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有力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特制定本支部工作的集体领导制度:

    1 认真执行党章规定,充分发挥好党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作用,正确处理好支部书记与委员,支委会成员与党员之间的关系。

    2 党内生活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的议事原则,切实提高党支部集体领导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党支部一班人务必认识到:

    “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

    “民主集中”是集体领导的具体实践过程和根本保证

    “个别酝酿”是科学决策的必要环节和重要方法

    “会议决定”是集体领导的实现形式和必经程序

    这四方面相互联系、紧密结合,构成科学决策的严密体系

    3 凡属党和政府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涉及全局性的问题,乃至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等工作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并由支委会、校务会充分酝酿、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积极执行。

    4 每位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必须明确个人所承担的具体工作职责,做到支部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积极倡导领导干部敢于负责的精神,反对遇事推诿,互相扯皮和无人负责。积极参与集体领导,自觉做到学校改革发展到哪一步,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就做到哪一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难点在哪里,学校党支部的工作重点就放在哪里,使每开展一项活动都要对学校的改革和教育教学工作有所推动 。

    5 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必须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支部委员会必须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党员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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