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报告制度

作者: 上海市储能中学 发布时间:2006-09-21 浏览量:

     1 党支部成员在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时,若遇到重大问题,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

     2 党支部应自觉适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3 党支部每学期应按时向上级党组织递交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报告。

     4 党员在本单位工作职责岗位上及所处工作环境中,凡了解到有关学校建设、发展的建议及群众思想、情绪、困难等问题,必须及时向支部报告,以保证学校工作的顺利开展。

     5 支部委员在自己所任党务工作中,对教工的反映、建议等情况应及时向支部汇报,以求及时掌握情况,解决问题。
关闭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