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工会关于在教师节期间为教职工提供义务法律咨询的通知

作者: 上海市储能中学 发布时间:2018-09-04 浏览量:

为切实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庆祝34届教师节期间,上海市教育工会将98日——914日定为法律咨询义务服务周,组织上海市教师法律援助中心知名律师、专家通过网上和现场面谈方式为广大教职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一. 网上咨询:

期间凡有法律咨询需求的教职工可通过电子邮件向教师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专家咨询,律师专家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和约见面谈等方式进行答复。

法律咨询电子邮件地址:015hdzf@shsjygh.org.cn

 

二.现场咨询:

1、现场义务法律咨询时间:98日—— 99日,上午900——下午16009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现场义务法律咨询地点:

98日(周六)华东政法大学工会,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交谊楼第一和第二会议室,万航渡路1575号。联系电话:57090283

上海市教育工会关于在教师节期间为教职工提供义务法律咨询的通知


99日(周日)同济大学工会俱乐部一楼,彰武路同济新村88号甲。联系电话:65981176

910日(周一)华东理工大学逸夫楼演讲厅,梅陇路130号。联系电话:64253315

需要现场咨询的教职工请向本校、院工会索取咨询通知,并带好教师工作证前往咨询。

本会欢迎广大教职工前往咨询。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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