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中学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工作预案

作者: 上海市储能中学 发布时间:2014-02-21 浏览量: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落实学校应对极端天气的工作措施,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共同防范和应对灾害的应急响应机制,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制定本工作预案。

二、领导机构

成立极端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周政(校长)

副组长:钟广涛(支部书记)

组员:贾琳琳(副校长)、沈柳宜(工会主席)及其他行政干部

工作小组:各年级组长、班主任、各工会小组长、吴伟(体育教研组长)、杨爱娟(卫生老师)、总务后勤人员

三、各项应急响应措施

(一)信息发布响应

当本市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红色预警(以下统称“气象灾害红色预警”)时,“领导小组”组长密切关注“上海教育督查”短信平台和广播、电视、12121气象服务热线等公共媒体播发的最新信息,并根据红色预警发布的不同时段,做好信息发布响应工作。

1、当日2200前本市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且在2200维持的,或当日2200至次日600(含600)发布过红色预警的,学校次日(或当日)停课。“领导小组”组长将次日(或当日)停课消息发给副组长,然后由副组长将此信息通过联络网以手机短信形式发送给所有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同时,校办主任在网上通知通告栏目中将停课通知挂出。

2、在600以后至上课前(800)本市发布红色预警的,学校要灵活安排,并将学校灵活安排教学活动的通知通过班主任短信告知给家长和学生。

3、学校上课期间发布红色预警的,学校可灵活安排,并告知学生和家长在校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二)教育教学安排

1、停课安排期间,学校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相关成员到校,其他教职工无须到校上班。到校人员工作包含:做好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的管理服务;做好师生、家长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信息的通报互动;做好校园安全、学校设备设施的巡查维护;做好所有在校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工作等。

2、灵活安排期间,学校教职员工应按时到校、上岗。政教处负责学生管理,年级组长负责协调年级各班教育教学管理,班主任落实班级工作和家长信息沟通;工会和教导处负责教工及课程的协调安排;校办负责信息的内外交流互通;人事负责师生出缺勤的跟踪管理。

3、灵活安排期间,由班主任负责将学校灵活安排的通知告知家长,并配合家长接走学生。学校根据学生到校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学生开展室内教育教学活动,一律停止室外上课及户外活动,一般不安排上新课。

4、灵活安排期间,对延误到校(或未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缺课)处理,对因气象灾害红色预警造成误工的教职员工,不作迟到、缺勤处理。

5、灵活安排期间,学校统筹安排校卫生室老师加强校园师生健康巡检,对特异体质和特殊疾病的学生加强健康管理和随访工作。

(三)预警应急响应

1、气象灾害红色预警发布后,学校进入1级应急响应状态,主要负责人进入指挥岗位,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健全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电话热线要及时回应家长的咨询。

2、气象灾害红色预警发布后,学校要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力度,对教室门窗、户外装置、排水系统、校内电线等部位重点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障在校师生安全。

四、加强宣传,开展多形式分层次教育培训

通过学校网站、校会课、班会课、教工大会、 “告家长书”等多种途径宣传市政府《实施意见》,提高教职员工、学生、家长的知晓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向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宣传解读本预案,普及气象灾害的基本知识、普及红色预警信号图标及标准;知晓发布与解除的信息渠道、知晓学校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教职员工、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

五、加强督查,完善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完善极端天气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完善当天安全工作信息“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因极端天气引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严防迟报、漏报、瞒报等事件的发生。

本方案经学校行政会讨论、校务会审议,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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