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课题管理办法
根据我区教育发展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教育科研管理,区科研室对区级课题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内容如下:
一、课题管理的基本原则
区科研室对立项的区级课题实施分级管理制度。区科研室的管理重点放在区级重点课题上。区级一般和规划课题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由所在学校负责。各学校应提供与创造研究条件,督促课题研究的有效进行。
凡区级课题均须建立齐全的课题档案。课题档案内容见下文。
二、课题的常规管理
1.立项及开题
课题立项后,区科研室将为每项课题颁发立项通知书。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立项后的一个月内,必须完成一份课题开题报告,启动课题研究。区级重点课题需要进行开题论证。
开题论证采用现场论证和集中论证两种形式进行。现场论证即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区科研室组织人员,到课题所在单位进行开题论证。集中论证是由区科研室统一组织,每次对3—5项课题进行开题论证。
2.过程管理
① 中期检查。区科研室每学年将组织1次中期检查,了解课题研究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中期检查以调查表、现场汇报、查看资料等方式进行。
② 中期成果汇报。所有区级课题必须完成一份阶段研究报告(中期报告),每学期交1份300-500字的研究进展情况简报。以上两种材料的电子稿应按时交到区科研室。
区科研室还将根据情况,每学期举办至少一次的课题中期成果汇报会,交流与展示研究成果,促进课题研究质量的提高。
③ 不定期抽查。区科研室还将对区级课题进行不定期抽查工作,以督促课题研究的正常进行。
区科研员将在过程管理中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
3.结题验收
在区级课题完成以后,由课题负责人向区科研室提供结题材料。为了保证研究成果的质量,区科研室将组织人员进行结题验收。验收合格后,区科研室将为每项课题颁发结题证书。
根据不同类别的课题,结题验收将采取不同的形式。结题验收有三种形式:现场鉴定、集中鉴定与书面鉴定。现场鉴定是指由课题负责人向区科研室提出申请,区科研室组织人员到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进行结题验收;集中鉴定指的是由区科研室统一组织,以会议的形式,每次对3—5个课题进行集中鉴定;书面鉴定指的是课题组提交书面成果,由科研室组织相关专家审阅课题结题材料,进行结题鉴定。
结题材料是指课题结题报告及相关附加资料(论著、分报告、其他等)。
区级重点课题必须进行现场鉴定或集中鉴定。区级一般或规划课题根据实际情况选取鉴定的形式。
4.成果推广
对具有推广价值的区级课题研究成果,区科研室要为其在较大范围内推广积极创造条件。
5.课题的变更与终止
区科研室对不能正常进行研究的区级课题,有权进行督促和力所能及的协调,直至提出撤消其区级课题资格的建议,经主管领导部门批准,由区科研室负责执行办理撤销手续。
区级课题组长变更须由所在学校以书面形式报告区科研室同意。
对结题的区级课题,由区科研室负责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该课题自行终止。
三、课题管理的档案要求
1.每项课题必须建立完整的档案。档案内容一般应包括:《项目申请书》、立项通知书、教育局有关文件、开题报告、研究进展情况简报、中期检查表、结题报告、结题证书以及其他有关材料等。
2.电子化工作。区科研室在课题档案管理中将主要采用电子化方式。课题管理中的档案资料主要以电子稿的形式存档。所有区级课题负责人须将课题有关资料电子稿交到区科研室。区科研室也将在区教育科研网页上发布课题进展情况。
四、课题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区科研室根据有关课题经费管理规定,对区级课题所需的经费进行审核,予以拨发,并对使用经费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能正常进行研究的区级课题,可停止拨款。对撤消的区级课题可追回全部或部分经费。
黄浦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二○○六年三月修订
课题组自身管理要求
1.具体落实课题研究计划。课题立项后的一个月内,课题组要写一份开题报告,将原有的设计进一步细化,制定分阶段研究计划并进行分工,将研究任务进一步落实到人。课题开题报告请交到区科研室备案。
2.组织全体研究人员和有关教师学习讨论课题方案,使他们熟悉研究计划目标,明确自己的任务和操作要点,能够正确地按设计的要求进行操作。研究过程中要加强有关理论的学习。
3.检查执行情况,及时反馈信息。在研究过程中,课题负责人要深入现场,检查执行情况,力争操作符合要求,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进行调节。课题组要按照区科研室的管理要求,按时填写中期检查表,撰写阶段研究成果和课题简报,并将有关材料交到区科研室备案。
4.经常组织课题组成员交流研究进展情况,协调研究力量的配备。大型的研究课题在研究过程中还要组织学术研讨活动,邀请有关专家讲学或组织研讨,开阔研究思路。有关活动报道请交到区科研室备案。